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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升级、续期等数据填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来源:  发布单位:市住建局  发布人:刁剑 点击:38015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自6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各开发企业须将企业资金及项目进展情况月度数据填报至系统中,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一、对6月20日前已经上报项目数据的企业,需将建设项目6月份的资金及项目进展情况的当月数据准确填报到系统中,其中:

1、对6月份新开工的项目,进入系统后,点击“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月报”,然后点击“添加2009年后开工项目”,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逐页填报项目的相关数据。

2、对6月20日前已经填报的项目,需根据本企业当月项目变化情况,分别填报土地利用明细表、前期准备情况表、开工建设明细表、竣工验收情况表、期房销售明细表、现房销售明细表等。对上述报表中当月数据未发生变化的,可直接按“下一步”链接进入下个栏目进行填报,直至项目数据全部填报完毕,经核实无误后及时上报(进入系统后,点击“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月报”,点击要填报的项目名称,打开填报页面,逐页填报,其中土地利用明细表、开工建设明细表、期房销售明细表、现房销售明细表等需要点击相应页面上的“添加”按钮进行填报6月份的数据,前期准备情况表、竣工验收情况表等数据直接打开并填报即可)。

二、对在6月20日前尚未填报项目数据的企业,需将本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按08年底前和2009年1-6月份两个时段分别补录到系统中,并务必确保在6月30日前将数据补录完毕。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