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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审验工作的通知
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来源:  发布单位:市住建局  发布人:刁剑 点击:16613
(辽住建【2013】209号)
各市(绥中、昌图县)建委、局,鞍山市开发办,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和《辽宁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辽建发[2000]54号)有关要求,省建设厅决定开展2012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审验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序开展资质动态审验工作
请各地按照要求,抓紧部署,立即着手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审验工作。
(一)审验范围: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且资质证书在2013年12月31日前仍处于有效期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审验时间:2013年8月下旬—2013年12月
(三)审验标准:
1、满足相应资质等级标准要求。
2、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基本程序。
3、所开发的项目未发生违反规划等方面问题。
4、所开发的项目未发生违法违规房屋征收行为。
5、企业及其所开发的项目无信访投诉案件。
6、所开发的项目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7、所开发的项目未发生小区配套工程、商品房销售、拖欠工程款等方面问题。
(四)审验程序:
1、企业自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辽宁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辽建发[2000]54号)等相关文件以及审验标准认真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2、企业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继续通过房地产业信息网填报和书面申请两种方式向主管部门申报。参加审验的企业准备的书面材料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验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套(材料要求按照辽住建[2011]260号文件执行)。相关企业需将资质审验材料(含网上申报材料和书面材料)按照各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主管部门安排及时提交。
3、市级审验:各市负责房地产开发一级、二级企业资质动态审验初审工作,报省建设厅审核。负责房地产开发三级、四级企业动态审验审核工作,结果报省厅备案。请各市按照企业资质审验标准进行认真核查,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省级审验:省建设厅负责房地产开发一级、二级资质企业动态审验审核工作。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审验结果由省建设厅通过“辽宁省房地产业信息网”统一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5、其它要求:各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主管部门在资质审验过程中,须书面向同级房地产市场管理、信访、规划、质量安全等部门征求意见,上述部门的反馈意见应作为企业资质审验的重要考核依据,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要认真督促相关企业按期整改。
请各市将征求意见函、各部门反馈意见和处理结果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审验工作总结于12月15日前报省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五)审验结论
1、满足第(三)条要求的企业,或不满足要求但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予以解决的,审验结论为合格。在资质证书副本备注上标注“2012年年度动态审验合格”字样,并加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专用章”。
2、不符合第(三)条要求的企业,要限期整改。整改合格满足以上条件后,审验结论为合格。经整改后仍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审验结论为不合格,由原资质审批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3、逾期未提出申请的企业,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将不予受理,并视为动态审验不合格。
二、启用新版房地产业信用信息系统。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完善房地产信用信息系统使用功能,省建设厅委托软件公司研发了新版房地产信用信息系统(简称“新系统”),目前,新系统研发工作基本结束,并正式启用,请各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本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动态审验工作的同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做好“新、旧”系统的衔接
一是新系统从8月20日起正式启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各类申请须从新系统申报。8月17日前为各市主管部门测试期,如遇问题请及时向省厅房产处反馈。在此期间,企业各类申请事项仍从旧系统申报。18日-19日为房地产业信用信息系统数据维护期,暂停使用。
二是新系统测试地址为http://218.60.144.155:8080。正式使用后新系统的登录网址与原系统登录网址相同,即www.fdc.lnjst.gov.cn。
三是各市主管部门及企业在新系统的登录账号和密码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需重新注册申请。
2、恢复开发企业上报项目数据
新系统启用后,企业须将2012年底以来未上报的项目数据在10月10日前一次性录入到新系统中。次月起,恢复逐月填报,填报项目数据的有关要求继续按照原有规定执行。
3、完善企业基本信息
新系统增加了企业证照图片、企业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照片等相关信息,请各地结合2012年度资质动态审验工作,指导企业在填报网上申请时,将相关数据补录详实。各地要对企业上报的信息认真检查核实,确保相关数据信息真实、准确。
4、各地主管部门及各相关开发企业在新系统操作使用中如有疑问可与北京成易佳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人,张玉晓。联系电话010-62942699-8010。

201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