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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报在售商品房网上备案流程
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来源:  发布单位:市住建局  发布人:刁剑 点击:27550
各开发企业补报在售商品房需在市房地产信息中心备案,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企业备案
目前未在阜新市商品房备案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开发企业必须进行企业备案。用已发放给各企业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阜新房地产网站(www.fxfdcw.com),按照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内容包括:公司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经营地址等,填报企业务必要将填报内容填全。对已备案的企业直接进入下一项:项目申报。
(二)项目申报
各开发企业按照已发放的预售许可证内容及该项目相关资料填写项目申报。并申请备案。系统管理人员通过备案,项目申报完成。
1、项目申报有以下几项必填项:
⑴.项目名称;⑵.小区位置;⑶.所在地区;⑷.项目地址;⑸.土地面积;⑹.土地用途;⑺.房屋用途;⑻.总建筑面积;⑼.总建筑面积的其中分项面积;⑽.总套数;⑾.总套数的其中分项套数;⑿.楼宇数量;⒀.住宅及网点的均价。
以上为项目申报里的必填项,请各开发企业务必填写准确。
2、除第一条所列的必填项之外,其余各选项可用“0”和“***”号占位(需要填数字选项的用“0”占位,需要填汉字的选项用“***”占位)。
(三)楼盘信息录入
各开发企业将所报项目的测绘报告、面积审核书及预售许可证复印件提供给市房地产信息中心。并在测绘报告中标出每套房屋的目前状态,即:可售、已售、预定、拆迁安置、查封、抵押、保留。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根据测绘报告建立楼盘信息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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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新市房地产信息中心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